依据环境的变化及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饮用水水质标准在不断地更新和修订。
就我国的的情况看,饮用水标准历经了近百年的修订,由最初的十几个项目发展到今天的一百多个项目。
变化最大的就是现在正在实施的最新标准,由1986年标准的35个项目增加到现行的106个项目,这正印证了这几十年是水污染、水源恶化最为严重的时期。
发展历程:
1927年 地方标准 《上海市饮用水清洁标准》 21个项目
1937年 地方标准 《水质标准表》 11个项目
1950年 地方标准 《上海市自来水水质标准》 16个项目
1956年 国家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 15个项目
1959年 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7个项目
1976年 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 23个项目
1986年 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35个项目
2006年 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06个项目 (现行标准)
其中
现行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12年7月1日,该标准被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广。
与20多年前相比,新标准最重要的变化是水质指标由原先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并修订了8项。
这106项检验指标被分为常规指标检验项(42项)和非常规指标检验项(64项).常规指标检验项包括微生物指标 4项、毒理指标 15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项、放射性指标 2项、消毒剂 4项。
关于64项非常规指标
举例:曾经的兰州水污染事件中,污染源“苯”就属于64项非常规检验项之一。
在对饮用水水质进行评价时,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具有同等地位。
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非常规指标是指相对局限存在于某地区或者不经常被检出的指标项目,卫生部表示各地区“可根据地区、时间或具体情况,降低检测频率和有选择的进行检测”。
这种“常规”和“非常规”的划分意味着,虽然现行标准给出了106项检验指标,但我们每天饮用的自来水只能保证42项常规指标的检验。